杨 平 校(院、团)务委员会委员、副校长(副院长、副团长):分管财务、组织人事、对外培训等工作,具体分管财务处、组织人事处、对外培训处、经济学教研部。对分管部门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