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
二、普法对象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基层干部、党员等。
三、普法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四、行动计划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州委党校主体班重点课程,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教育培训、培训测试的内容;积极配合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委组织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讨班,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2.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好 2021 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 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参加黔南州“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3. 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教职工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营造校园讲法治、重道德、守诚信良好氛围。
4. 围绕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组织做好州委党校干部职工在线学法用法和年度考试、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普法竞答活动。根据《黔南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常态化、规范化。
5. 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校主体班教学课程。立足党校教育培训职能职责,开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维度——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及其修正案解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用好民族区域自治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课程,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学,解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
五、责任领导
张 元 州委党校校委成员、副校长
六、责任部门
州委党校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电话:0854-8194038
邮箱:qnzwdx@163.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