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也是2021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工作部署。2021年4月30日,我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警示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严守清正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黔南纪通〔2021〕2号)和《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黔南纪通〔2021〕3号)两个文件精神。通过对州内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学习,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和认识,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之《从“博士”到“阶下囚”——贵州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秋斌案警示》和《党的十九大以来黔南州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之《潘志立忏悔书》,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永远姓‘公’不姓‘私’”,警示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算好人生的“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做党组织放心、群众信任的领导干部。
会议强调,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做遵规守纪的党校人。党员个人要时刻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管好自己,要敬畏党纪国法、敬畏组织、敬畏人民,严于律己。青年党员要“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