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2.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
4.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改善民生、凝聚人心。
5.“三个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6.“三项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7.“四个与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8.伟大祖国、伟大民族是全体中华儿女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所系:各族人民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9.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脉络: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
10.“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11.“五观”:引导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12.“五个认同”:引导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13.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
14.“六个相互”: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15.“六共”:“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这是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工作要求。
16.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本质特征:中华民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具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17.每年10月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
18.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于1956年8月8日。
19.每年8月为黔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
20.《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于1989年7月26日、2006年3月30日分别两次修订。
21.黔南州于2018年12月29日,第一次获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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